原标题:幼女学员惨遭屡次强奸,湖南一功夫教练获刑十三年
2020年4月15日,从湖南邵阳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,该院近期审理了一同功夫教练屡次强奸幼女学员的案子,该教练得到了法令的严惩,获刑13年。
近来,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,依法对功夫教练强奸学员一案作出二审裁决。
保持隆回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以强奸罪判处上诉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。
法院经审理确定,2017年7月初的一天,在隆回县桃洪镇某酒店8楼“某艺术中心”学舞蹈的高某(2006年7月18日出世)认识了教功夫的刘某某。
后刘某某以带高某到“合龙总馆”操练功夫为名,把高某带到自己的住宅内,强行与高某发作了性关系,并要挟高某禁绝告知其他人,否则就要杀了高某全家。
尔后,刘某某屡次到高某家强行与高某发作性关系。
二审法院以为,上诉人刘某某身为教练,在自己住宅、被害人家中以暴力、钳制等手法屡次奸污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高某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,情节恶劣,依法应予严惩。
隆回县人民法院一审确定事实清楚,依据的确、充沛,定性精确,量刑恰当,审判程序合法。遂作出上述裁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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